一、竞赛日期与地点:2023年11月3--4日,至诚学院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学院各系学生代表队、各工会教职工代表队
三、参加组别(简称):
1.男子学生甲组(8队): 电气系、计算机系、土木系、信息系
环资系、机械系、建筑系、经管系
2.男子学生乙组(7队):外语系、食工系、材料系、人艺系
化工系、传媒系、数统系
3.女子学生甲组(8队): 传媒系、经管系、计算机系、化工系
土木系、环资系、电气系、外语系
4.女子学生乙组(7队):建筑系、食工系、人艺系、机械系信息系、材料系、数统系
5.教工组(6队):第一工会小组、第二工会小组、第三工会小组
第四工会小组、第五工会小组、第六工会小组
四、运动员资格:
1.至诚学院本科在读学生、教职工;
2.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以报名。
五、比赛项目:
1.男子学生甲、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共14项)
2.女子学生甲、乙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共14项)
3.教工组:集体跳绳(2男2女,跳2分钟,另2人摇绳),50米接力(4男4女),龙行天下(4男4女,30米)(共3项)
六、参赛办法:
1.各组参加人数:
(1)男女学生组总人数不得超过25人(其中:男生上限15人、女生上限15人,不包含团体项目参赛的人数)。
(2)教工组人数按各单项要求报名组队参赛。
(3)领队1人,生活管理1人。
(4)男女学生组各参赛单位须推荐6位学生裁判(非运动员)。
2.报名规定:
(1)男女学生组每人限报3项,每项限报3名。
(2)所有参赛运动员可兼项接力。
(3)男女学生组接力比赛各单位各接力项目限报1队。
(4)多报项目或参赛人数的,由编排组随机取消多报的项目或参赛人数。
七、竞赛规则:
参考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订的《田径竞赛规则》。
八、报名方法:
1.各参赛单位于10月19--20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编排,具体登陆相关网页“运动会管理系统 - 首页”(网址:http://pine.seagull.fj.cn/)。
2.男女学生组各参赛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学生裁判信息登记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 550892527@qq.com。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单项男、女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2.学生组如比赛项目参赛人数等于或少于8人,决赛录取名次按参赛人数减一录取(有预赛的决赛除外),学生组接力项目、病事假、缺席除外。
3.如比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3人(不含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4.径赛预赛项目,如参加决赛第8名录取运动员成绩相同,将采用在总裁判长的监督下,成绩相同的运动员抽签决定名次的方式参加决赛。
5.田赛远度项目预赛第8名运动员最终成绩相同,将采用在总裁判长的监督下,成绩相同的运动员抽签决定名次的方式参加决赛。
6.凡破院记录加10分,破校记录加20分,破省高校记录加30分,破全国大学生记录加50分。一人在同一项目比赛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只加一次破记录分。
7.团体总分:
(1)男女学生组团体总分取前六名;教工组团体总分取前三名。
(2)学生甲组:男学生团体总分、女学生团体总分各取前六名;
学生乙组:男学生团体总分、女学生团体总分各取前二名。
(3)评定办法:男女学生团体总分以男女在各项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其 中,乙组得分为各项得分之和的15%,计入团体总分;名次排列至第 8 名。如积分相等时,依次以破全国、省大学生、校纪录的项目次数多者 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次类推。
(4)男女学生甲组最后2名降为乙级队,男女学生乙组取前2名晋升甲级队。
8.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设八个体育道德风尚团体奖,具体评选规则另行通知。
9.个人及团体所获奖牌、牌匾及荣誉证书等奖励的发放工作将另行通知。
十、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就取消该人次的比赛资格,并取消所在单位体育道德风尚评比资格,并向全院通报批评。
十一、对比赛结果有疑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在成绩公告发布30分钟内交到仲裁委员会,并听候裁决。
十二、各单位代表队全称及编号
编号 | 系别 | 简称 |
01 | 材料工程系 | 材料系 |
02 | 传媒与设计系 | 传媒系 |
03 | 电气工程系 | 电气系 |
04 | 化学工程系 | 化工系 |
05 | 环境资源工程系 | 环资系 |
06 | 机械工程系 | 机械系 |
07 | 经济管理系 | 经管系 |
08 | 计算机工程系 | 计算机系 |
09 | 建筑系 | 建筑系 |
10 | 食品与生物工程系 | 食工系 |
11 | 数据科学与统计系 | 数统系 |
12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系 |
13 | 外国语系 | 外语系 |
14 | 信息工程系 | 信息系 |
15 | 人文艺术系 | 人艺系 |
编号 | 教工组别 | 简称 |
21 | 第一工会小组 | 第一工会 |
22 | 第二工会小组 | 第二工会 |
23 | 第三工会小组 | 第三工会 |
24 | 第四工会小组 | 第四工会 |
25 | 第五工会小组 | 第五工会 |
26 | 第六工会小组 | 第六工会 |
十三、号码布由学院统一制作,按照各单位报名的人数分发。
十四、开幕式和闭幕式上将举行入场式,个人颁奖仪式将设在比赛期间穿插进行。
十五、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竞赛编排信息由编排与成绩公告组负责编制公告。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竞赛组。